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指定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部分專利糾紛案件的批復
發布時間:2015-06-23 23:46:59 瀏覽:1257
([1999]知他字第3號 1999年10月22日)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魯高法函(1998)162號《關于指定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為審理專利糾紛案件第一審法院的問題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同意指定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為審理發生在其所轄區內的下列專利糾紛案件的第一法院:
1.專利申請權糾紛案件;
2.專利權屬糾紛案件;
3.關于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授予專利權前使用該發明的費用的糾紛案件;
4.專利侵權糾紛案件;
5.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合同糾紛案件。
此復
來源: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