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利評審當事人,我委決定進一步簡化駁回復審案件申請材料。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9月1日起,向我委提起駁回復審(不含馬德里國際注冊領土延伸申請駁回復審)申請的,可不再提交駁回通知書/部分駁回通知書。
二、自2018年9月1日起,向我委提起駁回復審(不含馬德里國際注冊領土延伸申請駁回復審)申請的,如復審申請人名義與注冊申請人名義一致,可不再提交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材料。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評審委員會
2018年8月29日
來源:商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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