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代理第12015248號圖形駁回復審商標獲商評委支持
發布時間:2016-01-15 13:18:28 瀏覽:1865
商評字(2015)第0000096634號
申請人:上海晶馬貿易發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立東品牌策劃事務所(普通合伙)
申請人因第12015248號圖形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不服商標局的駁回決定,向我委申請復審。
經過審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委決定:申請商標予以初步審定,由我委移交商標局辦理相關事宜。
來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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