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代理第8595650號
發布時間:2015-06-10 00:05:34 瀏覽:1727
商評字(2013)第143491號
申請人:大連洪森服飾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立東品牌策劃事務所(普通合伙)
申請人因第8595650號“modasize及圖形”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不服商標局駁回決定,向我委申請復審.
經過審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我委決定:申請商標予以初步審定,由我委移交商標局辦理相關事宜.
來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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