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3月16日)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關于焦永琦訴傅軍凱、牡丹江電視臺著作權糾紛的請示報告”收悉。根據你院報告和案卷材料,以及有關部門鑒定結論,我們研究認為:
一、傅軍凱撰寫的“八女投江”劇本是在看了焦永琦的“八女投江”劇本后寫成的,且兩個劇本存在多處雷同,故可認定傅軍凱有抄襲行為,傅軍凱應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二、電視劇“血染冰河”劇本系他人與傅軍凱“另起爐灶”合作創作完成的,焦永琦未參與該劇本的創作,故對焦永琦提出的以合作作者身份署名的請求不予支持。
三、牧丹江電視臺未經焦永琦同意,擅自將焦永琦的劇本交給他人修改,且違背了原答應使用該劇本的承諾,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以上意見,供參考。
來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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