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新商標法實施條例施行前已受理且仍需補正商標注冊申請件如何處理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15-06-03 22:11:27 瀏覽:2026
2014年5月1日新商標法實施條例施行前,已發(fā)《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且仍需補正的商標注冊申請件,2014年5月1日后未按期補正或補正不符合要求的,商標局根據(jù)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的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作視為放棄處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特此通知。
商 標 局
2014年12月3日
來源: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