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第51050304號“馬克珍妮marc&janie”商標駁回復審決定書
發布時間:2021-09-05 08:38:43 瀏覽:912
關于第51050304號“馬克珍妮marc&janie”商標
駁回復審決定書
商評字[2021]第0000190553號
申請人:杭州紫音服飾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立東品牌策劃事務所(普通合伙)
申請人對我局駁回其第51050304號“馬克珍妮marc&janie”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注冊申請不服,向我局申請復審。我局予以受理,現已審理終結。
經復審查明:駁回決定中引證的第32075800號“馬克珍妮”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在無效宣告程序中被裁定予以無效宣告,該裁定現已生效。
經復審認為,鑒于引證商標已被宣告無效,故其與申請商標已不存在權利沖突。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如下:
申請商標在復審商品上的注冊申請予以初步審定。
獨任審查員:龍俠
2021年07月14日
來源: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