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西最新消息/拜仁巴赫/直播吧手机版篮球/fifa online4官网 - 中国足球比赛赛程2024

關于第17225874號“IRONCLAD”商標駁回復審決定書
發布時間:2019-05-05 05:43:27  瀏覽:909
注冊號 商標名稱 申請人名稱 被申請人名稱 代理機構名稱 裁定/決定時間

關于第17225874號“IRONCLAD”商標

駁回復審決定書

商評字[2016]第0000097324號

   

  申請人:愛仁克萊德波福蒙斯服飾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捷鼎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申請人因第17225874號“IRONCLAD”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不服商標局的駁回決定,向我委申請復審。
  申請人復審的主要理由:申請人是世界知名的勞動保護用手套生產商,其IRONCLAD手套產品在業內享有極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申請人已對商標局引證的第10945225號“ironclad及圖”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提出無效宣告申請,請求待引證商標無效宣告案件審理完畢后再審理本案。
  經審理查明:至本案審理時,引證商標仍為在先有效注冊商標。
  我委認為,申請商標“IRONCLAD”與引證商標的主要識別部分“ironclad”在字母構成及呼叫上均相同,僅字母大小寫之差,二者已構成近似商標。二者在防事故用手套、安全頭盔等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共存易引起相關公眾混淆誤認,故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已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條和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我委決定如下:
  申請商標在復審商品上的注冊申請予以駁回。
  申請人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并在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同時或者至遲十五日內將該起訴狀副本抄送或者另行書面告知我委。

合議組成員:邵燕波
姚旭祺
張亞軍

2016年11月21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