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商標、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注冊管理辦法》規定,申報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申請人需提交商標使用管理規則。為便于商標申請人制訂集體商標、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規范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管理、使用行為,現提供商標使用管理規則參考樣本供申請人參考使用。
附件1:地理標志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附件2: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附件3: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附件4: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來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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