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代理第10085564號壹號爐駁回復審商標獲商評委支持
發布時間:2015-06-10 00:02:39 瀏覽:1757
商評字(2013)第76452號
申請人:成都市味之源食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立東品牌策劃事務所(普通合伙)
申請人因第10085564號“壹號爐”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不服商標局駁回決定,向我委申請復審.
經過審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我委決定:申請商標予以初步審定,由我委移交商標局辦理相關事宜.
來源: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