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撤三字[2015]第W018939號
上海皇宇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以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為由,委托上海立東品牌策劃事務所(普通合伙)于2015年03月30日向我局申請撤銷沈陽市臺北毛皮時裝有限公司第7161820號第37類 “皇家貴族ROYAL NOBLE” 商標在 “皮革保養、清洗和修補” 等全部核定使用服務上的注冊。經審查,我局予以受理,并通知沈陽市臺北毛皮時裝有限公司在收到我局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我局提交其在2012年03月30日至2015年03月29日期間使用該商標的證據材料。
沈陽市臺北毛皮時裝有限公司在指定期限內未向我局提交其使用第7161820號第37類 "皇家貴族ROYAL NOBLE“ 商標的證據材料。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九條及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的規定,我局決定:撤銷第7161820號第37類 "皇家貴族ROYAL NOBLE“ 商標,原第7161820號《商標注冊證》作廢,并予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商標注冊人 沈陽市臺北毛皮時裝有限公司如對我局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2015年11月16日
來源: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