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中國實施專利合作條約的規定》(專利局令第5號)
發布時間:2015-06-23 22:59:30 瀏覽:964
[發布:1993.11.23 實施:1994.1.1 時效性:現行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令
1993年10月1日,我國政府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遞交了專利合作條約加入書。該加入書將于1994年1月1日起生效,屆時,我國將成為專利合作條約的締約國。為此,特制訂《關于中國實施專利合作條約的規定》,現予以發布,自 1994年 1月 1日起施行。
局長 高盧麟
第五號
1993年11月23日
來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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